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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奉天承运?!!朱瞻基头皮发麻!

书名:四叔,我允炆啊!征服欧洲回来了 作者:爱瞌睡的虎鲸

字:

第二十二章 奉天承运?!!朱瞻基头皮发麻!

朱棣一夜没睡。

天亮之后,他的眼底有了青黑色的阴影。

但他的眼神比任何时候都清醒。

一夜的思索之后,他做了一个决定。

不再纠结对方是谁。

至少暂时不纠结。

因为那个问题太大了,大到他现在手里的线索还不足以给出确定的答案。

与其在猜测中空耗心力,不如换一个方向。

研究这个政权本身。

不管对方的首脑是谁。是某个不知名的海外枭雄也好,是某个大明的叛逃权贵也好,甚至是某个他不愿去想的人也好——

这个政权是怎么运转的?

它的制度是什么样的?

它凭什么能在短短几年之内,把一个小渔村变成这样?

制度。

朱棣太懂制度的力量了。

他做了十二年皇帝,深知一时的繁荣可以靠能人,但持续的繁荣只能靠制度。

能人会死,制度不会。

崇安镇的繁荣已经持续了三年。

而且看这个势头,还会继续持续下去。

那就一定有一套制度在支撑。

找到那套制度,就等于找到了这个政权的骨架。

骨架比皮肉更能说明一个人的本质。

“老三。”

朱高燧应声而来。

朱棣给他布置了一个任务——

去公所,以商人身份,咨询在崇安镇经营的规矩和章程。

不是打听机密。

不是刺探情报。

就是一个想在本地开分号的外来商人,了解一下营商环境。

正大光明。

陈远清说过——“做生意,随时欢迎。”

那好。

我就来做生意。

而了解规矩,是做生意的第一步。

朱高燧心领神会。

这一次他没有带厚礼。

穿了一身干净的掌柜装扮,折扇往腰间一别,笑眯眯地出了门。

——

大约一个半时辰后。

朱高燧回来了。

手里多了一沓纸。

“拿到了。”他把那沓纸放在朱棣面前的桌上,“公所的人很客气,一听说我要在镇上经商,直接给了我一份完整的《崇安镇商贸章程》。不用花钱,不用托关系,谁去都给。”

朱棣伸手拿过那沓纸。

纸张的质量很好——白净、平整、厚薄均匀,比大明官府用的公文纸还考究。

上面的字不是手写的。

是印的。

活字印刷。

朱棣对活字印刷并不陌生。大明也有。但崇安镇这份文书的印刷质量明显更高。字迹清晰锐利,排版整齐美观,行距和字距都经过了精心设计。

读起来很舒服。

朱棣翻到第一页。

标题——

《崇安镇商贸管理章程(永兴七年修订版)》

永兴七年。

朱棣的目光在这四个字上停了一下。

永兴。

又是“永兴”。

他之前在各种地方见过这两个字——造械所的木板上、港口的旧旗上。

现在它出现在了正式的公文上。

“永兴”看起来像是一个年号。

永兴七年。如果这是一个年号的话,说明这个政权已经存在了至少七年。

七年。

比崇安镇的历史更长。

崇安镇三年前才开始崛起,但“永兴”年号已经用到了第七年——

说明在崇安镇创建之前,这个政权就已经在海外运转了至少四年。

时间线吻合。

朱棣把这条信息默默记下,继续往下看。

章程的内容很详细。

分为“总则”“税赋”“商业纠纷”“物价管理”“财产保护”“违规处罚”等若干部分。

朱棣一条一条地看。

越看,眉头皱得越紧。

不是因为内容有什么问题。

恰恰相反。

是因为这份章程写得太好了。

好到让他这个做了十二年皇帝的人,都觉得自愧不如。

税赋部分——

“凡在崇安镇经营之商户,统一缴纳营业税,税率为营业额之百分之五。”

百分之五。

朱棣在心里算了一下。

大明的商税名义上是三十税一,也就是百分之三点三左右。

看起来比崇安镇低。

但那只是名义上的。

实际操作中,地方官府的各种摊派、火耗、孝敬、打点加在一起,商人真正承担的税负远不止这个数。

有些地方,实际税负高达百分之二三十甚至更多。

而崇安镇——

百分之五。

就是百分之五。

没有附加。

没有摊派。

没有灰色地带。

章程里写得清清楚楚——“除本章程规定之税赋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商户加征费用。违者,依规惩处。”

朱棣看到这里,喉咙里发出一声极轻的叹息。

他何尝不知道大明商税制度的弊病?

他何尝不想改?

但牵一发而动全身。

地方官的灰色收入是维系整个官僚体系运转的润滑剂。你把这层油刮掉,整台机器就得卡死。

他动不了。

不是不想,是动不了。

可对面——

人家从一开始就没有这层油。

机器照样转。

而且转得比大明更顺。

继续看。

商业纠纷部分——

“凡商户之间发生纠纷,可向公所提请仲裁。公所设专人受理,五日内出具仲裁意见。”

“仲裁依据本章程之条款进行,双方均有陈述和举证之权利。”

“仲裁意见具有约束力,双方均须遵守。如有不服,可向上一级机构申诉复核。”

朱棣看完这一段,沉默了一会儿。

五日内出具仲裁意见。

在大明,一桩商业纠纷打到县衙,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半年一年。

而且结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谁送的银子多。

崇安镇——五天。

有明确的流程、明确的依据、明确的救济渠道。

干净利落。

物价管理部分——

“公所每月发布主要商品之指导价格,供商户参考。指导价格不具强制效力,商户可自行定价。”

“但若发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之行为,公所有权依规干预。

朱棣对这一条尤其感兴趣。

指导价但不强制。

这个尺度拿捏得极为精妙。

完全不管物价——市场会乱。

管得太死——商人不来。

指导但不强制——既给了市场信号让商人有个参考,又保留了足够的自由度。

只在出现极端情况时才动手干预。

四两拨千斤。

写出这套东西的人,对商业的理解深到了骨头里。

朱棣继续翻。

财产保护部分——

“凡在崇安镇合法经营所得之财产,受本章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侵占、查封、没收商户之合法财产。”

“包括但不限于商铺、货物、船只、存银、票据、契约。”

朱棣看到这里,停了下来。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任何人。

在大明,“任何人”这三个字没有意义。

因为皇帝可以。

皇帝一道旨意,抄家灭族,你的所有财产一夜之间就不是你的了。

而且不需要理由。

朕说抄就抄。

大明的商人为什么不敢做大?为什么赚了钱就急着买地藏银子?

因为他们知道——

做得太大、太显眼,就是把脑袋伸到刀下面。

什么时候刀落下来,全看上面的心情。

可崇安镇的章程白纸黑字写着——

你的就是你的。

谁都不能动。

所以崇安镇的商人敢拼命做生意。

所以崇安镇的繁荣不是昙花一现。

因为人们相信赚到的钱不会被抢走。

这种信任,比任何鼓励经商的圣旨都管用一百倍。

朱棣翻到最后一部分。

总则。

排在最前面,但他留到了最后才看。

因为他知道。总则通常是提纲挈领的东西,是一份文件的灵魂。

他想把前面的具体条款都看完之后,再来看总则。

看看这些条款的背后,到底站着一种什么样的理念。

总则只有几条。

第一条——

“崇安镇一切管理制度,以维护公平交易、保护合法权益、促进商贸繁荣为目的。”

第二条——

“凡镇中居民与往来客商,无论出身贵贱、籍贯远近,在本章程面前,一律平等。”

朱棣的目光钉在了第二条上。

一律平等。

无论出身贵贱。

一律平等。

他把这八个字反复看了三遍。

在大明士农工商,等级分明。

官员见了皇帝要跪,百姓见了官员要跪,商人的地位最低,连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有规定。

这是天经地义的。

从秦汉到大明,一千多年了,没有人质疑过这个秩序。

可这份章程说一律平等。

这不是一句空话。

结合前面那些条款——统一的税率、公正的仲裁、受保护的财产——

“一律平等”不是写在纸上的口号。

它是被一条一条具体的制度撑起来的。

朱棣慢慢放下了那沓纸。

他靠回椅背上,望着天花板。

沉默了很久。

这不是一份镇规。

这是一部法典的雏形。

一部和大明律截然不同的、他从未见过的法典。

大明律的核心是什么?

是皇权。

一切以皇帝的意志为最高准则。律法是皇帝的工具,用来约束臣民。

而这份章程的核心是规则。

规则高于一切。

高于管理者。高于执行者。高于每一个人。

包括——

如果把这套东西放大到一个国家——

包括皇帝。

朱棣的手指在桌面上轻叩了两下。

写出这套东西的人不是一般的能人。

甚至不是大明任何一个朱棣见过的能臣干吏能写出来的。

那些人浸泡在大明的制度里一辈子,他们的思维方式被大明的框架锁死了。

让他们改良,可以。

让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修修补补,可以。

但让他们跳出整个框架,从零开始设计一套全新的体系——

不可能。

这种东西只有一种人写得出来——

一个既深刻理解旧制度、又完全不受旧制度束缚的人。

一个站在大明之外、却又对大明了如指掌的人。

朱棣闭了闭眼。

他不想再往下想了。

“老三。”

朱高燧应道:“父亲。”

“这份章程上有没有落款?印章?”

“有。”朱高燧说道,“章程末页有一个公所的官印,还有一个”

他顿了一下。

“还有一个印章,印在最末页的左下角。已经有些褪色了,很小,墨色也淡,不仔细看很容易忽略。”

“什么印?”

“看不太清。”朱高燧摇了摇头,“印文很模糊,像是磨损过的旧章。但看轮廓,是个方印。”

朱棣翻到最后一页。

左下角。

果然有一个印章的痕迹。

很淡。

几乎要融进纸张的底色里。

朱棣凑到烛火前,眯着眼辨认。

太模糊了。

他只能隐约分辨出印章是方形的,大约寸许见方。

里面似乎有字,但糊成了一片,根本辨认不出。

他看了半天,摇了摇头,放下了。

“看不清。算了。”

他把章程推到一边,开始和朱高燧讨论章程内容的细节。

——

而朱瞻基坐在房间的角落里,一直没有说话。

他在朱棣翻看章程的时候,也凑过去看了几眼。

大部分内容他都跟着看了,也跟着震撼了。

但有一样东西——

朱棣没有注意到。

朱高煦和朱高燧也没有注意到。

只有他注意到了。

因为他的眼睛比在场所有人都好。

十六岁少年的眼睛。

清亮、锐利,在昏暗的烛光下也能捕捉到细微的差别。

那个模糊的印章朱棣说“看不清”。

但朱瞻基看到了一点东西。

不多。

只有几个笔画。

印章的右上角磨损最轻,那里的印文比其他地方稍微清晰一点点。

朱瞻基凑近看的时候,借着烛火的角度他看到了四个字中的前两个字的上半部分。

模模糊糊。

似有似无。

但他的脑子里自动把那些笔画补全了。

补出来的结果让他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

“奉天”

奉天承运。

那是大明皇帝诏书上才会出现的四个字。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每一道圣旨的开头都是这八个字。

大明开国以来,只有皇帝的文书上才能用这四个字。

任何人私自使用那是谋反。

是诛九族的大罪。

可现在——

这四个字的痕迹,出现在了崇安镇一份商贸章程的角落里。

朱瞻基的后背微微渗出了冷汗。

他下意识地看向朱棣。

皇爷爷正在和三叔讨论税率的事,面色严肃但并无异样。

他没有看到。

朱瞻基张了张嘴。

他想说点什么。

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因为他不确定。

那个印章太模糊了。

他看到的可能只是几个碰巧相似的笔画。

“奉天”两个字的上半部分——

“奉”字上面是“大”加一点,可以是很多字的组成部分。

“天”字上面是“一”加两撇,也不算独特。

也许是他想多了。

也许只是巧合。

而且——

就算真的是“奉天承运”——

那又怎样?

说明什么?

说明那个在海外创建政权的人自称皇帝,在文书上用了大明皇帝才会用的格式?

这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那些水手私下叫“陛下”,那些旗帜上有龙纹——

对方以皇帝自居,这已经不是新闻了。

但“奉天承运”这四个字——

和普通的自称皇帝不一样。

这四个字是太祖朱元璋定下来的规矩。

是大明朱家的规矩。

只有朱家人——

只有大明正统的皇帝才用这四个字。

如果一个海外政权的文书上出现了这四个字——

那不是一般的僭越。

那是在宣告——

我即大明正统。

朱瞻基坐在角落里。

他没有说话。

脸上的表情和平时一样——年轻、明朗、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好奇。

但他的手——

藏在袖子里的手——

攥得很紧。

他决定先不说。

不是不想说。

是还不到时候。

他需要更多的证据。

而且——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

如果那个印章上的字真的是“奉天承运”——

如果那个海外皇帝真的是那个建文皇帝。

那这件事的分量,不是他一个皇孙能扛得住的。

他得想清楚了,再开口。

朱瞻基低下头。

视线落在自己攥紧的拳头上。

指节泛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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