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忆当年

书名:陈二狗的妖孽人生 作者:我也要救世吗

字:

第44章 忆当年

铁蛋儿意识不到自己说的话,会有多大影响,他以为陈二狗弄洒了酒是喝醉了,而不是震惊愤怒,还拍着他的肩膀安慰:

“二狗哥,事儿都过去了,咱们胳膊也拧不过大腿,就不想这堵心的事了。”

他给陈二狗又倒满一杯酒。

“来,喝!”

陈二狗端起酒,跟他碰杯,仰头灌进嘴里。

铁蛋儿自说自话。

陈二狗的记忆被拉回三年前。

当时他冲进人群一阵乱砍,有人被砍伤倒地,血溅得到处都是。

有人喊一声‘死人了’,所有人四处闪躲逃窜。

他杀红了眼,外界的声音仿佛隔绝了,只听到自己呼哧呼哧的喘息声,脑子一点都不乱,反而念头很简单且坚定。

那时真以为自己杀人了,人死了几个也不知道。

反正最终都得吃花生米,干脆灭了村长一家,给村里除害,省的以后留下祸根欺负他爷和他二叔一家。

他拎着带血的刀,砍翻了村长家三个飞扬跋扈的儿子,村长眼看逃不掉,一头扎进村里的大水井里。

那井口有磨盘大,三四米多深,人潜到下面看不见头。

陈二狗拎着刀正犹豫要不要跳下去攮死他,他爷和家族的几个长辈,把他摁到地上。

他爷扯着嗓子喊:

“二狗,二狗醒醒,别让杀神蒙了心……”

老家这边有个说法,说人气恼红眼的时候,杀神容易上身,一旦被蒙了心,就止不住。

刀被夺,双臂被左右两个叔伯架着,庄稼汉子的胳膊比城里人的腿都壮,当时他还年轻,根本挣脱不开。

他就这么被连架带拖,关进了老宅的里屋。

他靠着墙,蹲在地上,浑身颤抖,仰着头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

烟一断,心仿佛有一个窟窿,冷风呼呼地往心里灌。

当时是白皮软包的七块五白塔,现在狗日的涨得超过十块了。

在牢里回想当时的心情,才明白那窟窿里灌的冷风,就是常人说的恐惧。

不是说杀人的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不怕死,人都怕死,自然会恐惧。

烟不能弥补窟窿,也不能消除恐惧。

只是有点事做,能短暂转移注意力。

当时没酒,如果有酒的话,他会喝的烂醉如泥。

透过缝隙能塞进手指头的木门,听到他爷和家里长辈商议事情。

清楚请到陈有前说:“咱不怕,咱家有摄像头,拍到他们先动的手,二狗是正当防卫,至少枪毙不了。”

听到这话,陈二狗夹烟的手没那么抖了。

那年他二十,坐个十年二十年牢,出来还是一条好汉!

屋子里的人都达成一致:

“对,就说咱们是正当防卫!”

依稀记得政治书里有提到过‘正当防卫’,可惜他没翻过几页,也没看到过这四个字,只是有个模糊的概念。

所谓的正当防卫,就是受到生命威胁时把施暴者打伤或杀死,不用付法律责任。

可他追着一群人砍,确实想杀人,而且村长要不是跳井,就别他攮死了。

这还算正当防卫吗?

没多久,他被人带走了,关了起来。

这个案子拖了很长,一茬又一茬的人,一遍又一遍地问他问题,最后他能熟练到像是给班主任背课文,人也麻了。

那段时间,他莫名其妙的挨揍,要他改变说辞。

法院宣判时在大半年以后,他不知道怎么被送到北方的一座法院判,天气极冷,终于见到了鹅毛大雪长什么样。

最终,没有什么摄像头录像,也没什么正当防卫,也没什么杀人,就是一起打架斗殴伤人事件。

最后陈二狗也懵逼了。

他深深记得,他的刀砍到了六个人,加上村长三个子儿,就是九个人。

村长儿子一个轻伤、一个重伤、一个致残,都登记在案。

但那些参与强拆的混混,没人提,仿佛从来没出现过,他觉得他砍死,砍重伤致残了混混,既然都说没有,就没有吧。

他也对外说,他就伤了三人。

案件性质,也从旅游开发公司伙同村长暴力强拆,变成了村长家修房子跟邻居摩擦纠纷。

可现在。

铁蛋儿的话像一把刀,狠狠剖开了他心里埋了三年的伤口。

他得查清楚,替三年前的自己申冤。

铁蛋儿倒酒。

陈二狗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再倒酒。

再一饮而尽。

“二狗哥,再这样喝会毁身体,咱们明天再喝吧。”

铁蛋已经醉的睡眼惺忪,坐着摇晃身子。

“你回去睡觉吧,我再坐会。”

陈二狗知道自己醉了,但脑子异常清醒。

铁蛋儿沉默片刻,又像想起了什么:

“对了,昨天我还见到陈有前了。”

陈二狗抬起头,眼睛盯着他的嘴问:

“怎么回来的?”

铁蛋儿摇摇晃晃起身:

“开着一辆白色轿车,车里坐着一个看着很骚的女人,跟之前回来的那个嫂子根本不像一个人,待了没多久就走了。”

陈二狗追问:

“车牌号呢?”

铁蛋儿想了想:

“最后面好像是28?”

陈二狗的脸色骤然阴沉,点头说道:

“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这是不要跟别人说了。”

他已经确定,那天从酒店里出来的狗男女,就是陈有前和那风骚女人。

陈有前根本没有出差。

他在搞破鞋。

“你放心,我嘴严。”

铁蛋儿摇摇晃晃去结账,陈二狗掏出几张红钞,夹在指间,举起来喊道:

“老板,账算我的!”

“好嘞!”

老板跟铁蛋儿也熟,两人不知道说些什么。

铁蛋儿执意要买单,最后买了单走了。

凌晨两点,人群聊聊。

熏醉之后,整个世界变得颠倒迷离。

陈二狗起身,去烧烤摊跟老板攀谈,都是些酒后的胡言乱语,对方打哈哈迎合说笑。

聊了之后才知道,他是小学五年级同桌小梅的哥。

记得读书时,小梅喜欢扎着高马尾,小麦色皮肤,双眼皮大眼睛,个子瘦高,长的不算出挑倒也耐看。

两人虽是同桌,他天天只顾着睡觉了,也没聊过几句话。

听他哥说,小梅结婚五年了,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吃胖了二三十斤,现在大腿赶上以前的腰粗了。

一阵攀谈下来,陈二狗跟他熟络了不少。

临走时,把攀谈的时候,偷偷揣进口袋里的剔骨刀又悄悄放下了,用这刀杀了村长一家,会因这凶器连累到他。

他妹是小梅。

毕业这些年了,不想再给老同学添麻烦。

回去。

找把刀。

字: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