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书名:明末开局杀鞑子,我带着流民逆袭 作者:tx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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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第064章

李信非常清楚,现在已经进入十二月底,济南城是正月初二被攻陷的,这座城是多尔衮与岳讬联手攻陷的,仅发现的尸体就多达十三万具。

大明湖里飘满不愿意被凌辱的济南妇女,多尔衮无论有没有歼灭卢象升的天雄军,他都不可能继续与卢象升耗,他肯定会前济南运动。

现在他歼灭了正蓝旗两千五百余人,尽管一千多人是正蓝旗的伤兵,这些人也是被林铺大营里的百姓杀死的。

但问题是,这笔账肯定算在他的头上,豪格却跑掉了,他一旦跑到多尔衮身边,告诉多尔衮,在肃宁县有一支明军,正面击溃豪格率领的一千六百余骑。

又攻陷了林铺大营,正蓝旗没了,多尔衮会怎么反应?

他可以不在乎孔有德的天祐军被重创,因为天祐军谁也没有把他们当回事,皇太极已经成立乌真超哈营,孔有德手底下最优秀的工匠,已经开始给皇太极造炮。

孔有德的价值已经大为降低,一个被严重削弱的孔有德,更符合他们八旗的利益,但正蓝旗不同,正蓝旗虽然是下五旗之一,但总归是他们自己人。

多尔衮大概率会放弃与卢象升纠缠,因为卢象升已经是困兽,晚几天收网也跑不了,没有高起潜的钱粮,卢象升就会被活活饿死。

可李信不一样,他是一把突然从背后捅出来的刀,一个能够在野战情况下,歼灭两千五百余正蓝旗的刀,不拔掉这把刀,多尔衮寝食难安。

他甚至会放弃与岳讬合围济南,因为济南城也不会跑,早几天攻陷济南,与晚几天攻陷济南,不会影响什么。

但是,李信却不一样,多尔衮肯定不是傻子,他肯定会调查他,只要调查他,就很容易发现,他的崛起之路,其实并不复杂。

袭击莘庄大营,趁着清军看守防备松懈,一举拿下莘庄大营,利用莘庄大营的百姓,成立了义勇营。

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从孑然一身,到现如今三千义勇营,当然,现在义勇营已经没有三千人了,阵亡五百余人,受伤也有近千人。

能够打仗的不到一千五百人,可问题是,现在的多尔衮就在鸡泽附近,从鸡泽到林铺大营,只有四百多里。

对于一个掌握着几万骑兵的多尔衮来说,这四百多里地,想来就来,最多两天时间,

而李信手里,满打满算,能上阵的不过一千五百人,可问题是,弹药消耗太大了,他该怎么办?

退回肃宁县?

只怕安知县不会允许他进入肃宁县,逃回蠡县呢?就会把战火烧到蠡县,这可是他的未来基础,他可不想打蠡县打成白地。

更为关键的是,就算他想返回蠡县,这些弱不经风的百姓也回不去,这

些百姓,一天能走三十里就谢天谢地了。

放弃这些百姓?

他确实是可以顺利逃回蠡县,但问题是,逃回去之后呢?他是依靠这些被救百姓,才有了今天。

现在放弃这些百姓,就等于放弃他的来时路,也等于自己废掉他所说的话。

李信揉了揉眉心,他忽然想起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趴在干沟里,看着五名建奴骑兵射杀流民。

那时候他只有一个人,赤手空拳,身无长物。

现在他有现在有近万人,有一千多匹战马,有大营里堆成山的粮草兵器,

可同样,他闯的祸,也比那时候大了一万倍。

“刘继盛!”

“卑职在!”

“传令下去,本将要征兵!”

刘继盛愣了愣道:“大人,您要……征兵?”

李信问道:“咱们还有多少能战的?”

刘继盛看了看名册道:“咱们义勇营在肃宁城下阵亡四百七十六人,重伤一百四十三人,轻伤六百余人,在林铺大营阵亡五十九人,受伤两百多人,真正还能提刀上阵的,满打满算一千四百人!”

“弹药呢?”

“火药只剩两千多斤,手榴弹六百四十来颗,火绳枪的铅子不到八百发,刀枪倒是不缺,可问题是,有兵器没人用。”

“所以才要征兵,从今天起,咱们义勇营扩编。”

李信下令道:“把但凡十六岁以上男丁,五十岁以下的全部集合!”

此时的林铺大营,与当初的莘庄大营几乎如出一辙,清军已经把老弱病残杀掉,所以此营大营里的八千多人,人口结构和比例,都不属于正常情况。

经过半个时辰的准备,大营内的十六岁以上的男丁,共计三千七百余人全部集结在大营中央的空地上。

李信来到临时搭起来的高台上,望着众人道:“本官乃大明保定义勇参将李伯信!”

当然,在没有扬声器的时代,李信的嗓门再大,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听到他的说话,他每说一句话,下面有三百多名义勇营采取人声传递,确保所有人都能听见。

众人感激李信的救命之恩,纷纷向李信下跪叩谢:“多谢李大人活命之恩!”

李信没有理会众人,继续说道:“一个多月前,我还是高阳县的生员,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我带着我妹子,在官道上逃命。”

“我不会骑马,不会射箭,不会杀人,我只会跑,也跑不快,后来鞑子追来了,五个人,骑着马,追着我们四五百个逃难的人射。”

“一箭一个,一箭一个,像打猎一样,有个老汉站在路中间,中箭了都不知道,还往前走了两步才倒下去。”

“有个

女人抱着孩子跑,被一枪穿了两个,有个十三四岁差的姑娘,被马蹄踩碎了脑袋,我就趴在路边一条干沟里,鲜血喷了我一脸……”

“我清楚,如果不反抗,我们四五百人,要么被他们像射兔子一样,全部杀死,要么成为他们的阿哈,就是奴隶,落在鞑子手中是什么下场,你们比我更清楚!”

“我这辈子第一次杀人,从那刻起,我就明白了一件事,鞑子也是肉做的,刀子捅进去也会流血,石头砸下去也会碎,脖子割开了也会死。”

“他们不是铜头铁臂,他们不是刀枪不入,我杀第一个的时候,手抖得连刀都攥不住。我杀第四个的时候,手不抖了!”

李信没有高喊口号,只是把他这段时间的经历,像拉家常一样,娓娓道来。

“在这个糟糕的世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不反抗,就会被鞑子残忍地杀死,他们还会指着尸体说,看这些明狗都是懦夫,都是胆小鬼!”

“我本来没有想过当一个参将,我只想活命,没想到我升官了,先是担任正五品蠡县守备,现在是正三品保定义勇营参将!”

“我们义勇营打死了两千多个鞑子,正蓝旗让我们灭了,可鞑子不止一个正蓝旗,他们还有正红旗,正黄旗!”

“多尔衮带着几万人马,离咱们只有四百多里,他两三天就能到,到时候,他要把我千刀万剐,要把你们重新抓回去,把男人杀光,把女人分给兵丁做奴隶,把孩子扔进火里烧!”

李信望着众人吼道:“你们怕不怕?但怕有什么用?怕,鞑子就不来了?怕,刀子就不往你脖子上砍了?”

“我李信没有别的话说,就一句话,生死看淡,不服就干,你们是想跟着我,替自己,替你们的爹娘,替你们的老婆孩子,姐妹,讨一笔血债的,还是当一个缩头乌龟,藏在泥土里?”

李信顿了一顿,接着道:“你们怕死的,想走的,我不阻拦,拿三天干粮,带着家人逃命去吧,走得越远越好,我不怪你们,这片地界上,死的人太多了,不差你们几个。”

所有人没有人走,众人沉默着,只是喘息声越来越重。

“不怕死的,跟着我找鞑子拼命的,向前三步,走到本将军面前来!”

第一个站出来的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子,他抬起头,望着李信道:“我儿子被鞑子的马踩死了,我媳妇被鞑子糟蹋死了……我什么都没有了,就剩一条命!”

“能不能升官不重要,我就想杀鞑子,报仇,鞑子欠我们老刘家九条命,欠我们刘家庄四百五十二条命,我要杀鞑子!”

“好汉子,你叫什么名字?”

“袁宗第!”

“算你一个!”

李信微微一愣:“袁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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