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在祀与戎

书名: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道士仗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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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在祀与戎

重新修缮的匾额重新立在了门头之上,今个的日子还算晴朗,前几日下了几轮雨夹雪,让人又寒又湿。

若不是城外乡下的土地早就托付给了自家的侄子,要不然以牛山松的性格,早就急着上月刚收的麦子是否潮了。

咳嗽了几声,转头便跑到沿街的林家铺子,买了串鞭炮,毕竟这日子,总得越过越红火不是。

劈里啪啦的鞭炮声惊得路过的行人转过头,毕竟这个时候,不过年不过节的放鞭炮,多少有点毛病,更何况还是这种天。

【金山府有几门从准格尔弄来的火炮,为了维护这批火炮,专门设立了火器营,每月都有些火药流通到民间,做成鞭炮烟花过节用。】

“入城了,入城了----”

“好多鼠尾鞑子。”

牛山松望着几个兴奋的沿街叫唤的年轻人,先是有些好笑的摇了摇脑袋,准备继续擦拭店里的新桌椅,只是刚拿起抹布,便好似想到了什么,一瞬间拔腿便跑,让店里还在忙活的突厥妻子有些奇怪,不知道今天丈夫又发了什么风,咋这有劲,平日里在厢房要是有这能耐,只怕这店里就多一个能干活使的小子了。

街面上,聚拢的人群越来越多,牛山松跌跌撞撞的从人群中挤了进来,刚冲到二排,便看见了他这辈子都难忘的一幕。

灰色的骑士在天变后的阳光下,闪铄着灰褐色的光,腰间带鞘的弯刀连同身侧的箭囊与骑弓,在他的眼中是既凶煞又温暖。

他知道这是保护他,保护他那座小酒馆的力量,也是保护这里所有人,护卫整个金山府的力量。

“那是----”

看着衣衫褴缕,脑袋后面留着辫子的二十几个俘虏,虽然他年轻的时候上过一次战场,但因为来的晚些,自然对清妖的记忆没有那么深刻,但平日里也多听了些说书所言的明朝故事,自然对这些蛮兽没有真切的印象,如今一看,果然是:

“金钱鼠尾!!”

“只怕要两个大钱才串的起。”

牛山松心里不断盘算着鼠尾的尺寸,眼神却一直在骑士的方向乱探,他在找,找一个熟悉的身影,直到:

“少郎君!!”

“是少郎君,是大郎----”

几个和李元亨熟悉的童年玩伴,沿着街道,一边呼喊,一边追赶着队伍的步伐。

李元亨拉住缰绳,胯下的“紫电”,甩动了几下黑色的鬃毛,鼻息不断冒着白烟。

“大郎可是忘了我等??”

为首的男人,摘下绒帽,露出斜插的发梢:

“当初在学堂,我在后排,大郎在我前头。”

“可是苏维年----”

“正是,没想到大郎还记得我,此次大郎大胜鞑妖,正是大涨了我金山汉氏的威风----”

苏维年转身便介绍起了身侧的几人:

“这是宋西,马真馀,桑由海,都是我等书院的同辈。”

“见过少郎君----”

几人抱拳致礼,李元亨随即还礼:

“既然都是同辈,今日事繁,待日后可往府衙送上名帖,到时再会。”

望着李元亨离去的背影,几人互相看了几眼,都能够看出其中的喜悦。

“大郎这般恩待,莫不是真是那同学之情??”

胡武不解的驱马跟随身侧,李元亨听后哑然失笑,摆了摆手:

“非是另眼相看,也不是什么同学情谊,为首那人我记得,当初在书院时,学习还算不错,虽然出身不入四族之列,失了先机,如今只怕位卑言浅,潜身海底,但此人有一点却是那些个绣花之辈,这辈子都比不上的。”

“啥??”

“土,他的裤腿上有泥,有秸秆的残渣,以当初他在书院的成绩,断然不会回乡务农,最小也是个乡官,今天早上刚刚下了雨雪,他便能够出现在田地里抢收秸秆,让乡里百姓保住了柴火,如此,难道不算人才??”

【金山府下辖有三乡,分为金穗乡,北乡,南乡,以方位地理命名,乡官中最大便是乡公,下面则是各种辅助行事的官吏。】

胡武还是有些不明白,这柴火和人才有啥关系,在军中,他只知道谁杀的最多,谁抢掠的最多,谁便是人才,这柴火如何能够搭上边。

“那其馀几人呢??”

胡武又问。

“能够此刻还在街上的,咋的也比北面的那群腌臜强----”

李元亨立催胯下紫电,雪白的马蹄便快速地掠过前头的一排骑士,载着自家主人朝着府衙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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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大郎,既然有了功勋,又即将娶妻,自当祭祖上表,以此告慰我李氏历代先祖,乃至炎黄英灵----”

李延兴望着自家这个,已经大树渐成,羽翼逐渐丰满的儿子,要说心里没有嫉妒,那是不可能的,毕竟自己年轻的时候,还从没有做得这等功绩。

活民近四千馀,几十万两的财物,乃至那些个官帽披挂,哪一样都是不得了的成就,偏偏被他儿子不过一月便完成了,说出去谁敢相信。

“大郎,祭祀过后,便要取表字,可想过要取哪样??”

二叔李延隆拍了拍肚皮:

“此事便交给汪夫子了,他作为书院祭酒,取个表字自然手到擒来。”

“可请太爷,不需汪师傅假手。”

李元亨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让李延兴和李延隆稍稍有些惊讶,但很快便让人去通报了。

不过半个时辰,几人还在商讨祭祀大典如何举行的时候,便有下人跑入,见面便说:

“太爷说大郎表字当取伯宪。”

“伯宪----”

李延兴嘴里咀嚼着这两个字,脸色越发严肃,紧跟着转身看向一旁同样在咀嚼的李元亨,用从未有过的语气嘱咐:

“伯者长也,宪者法统纲纪也,太爷如此看重你,你可莫要把我李氏带到沟里去啊,万事当谨慎再谨慎,思索再思索----”

“切莫以一人而累全族全府----”

沉重的话砸在李元亨心头,连带着双脚都好似戴上了脚镣,只是很快他便反应过来,用同样严肃的表情回答:

“父亲放心,既取伯宪,自当为长,为百姓谋取法度,带来太平----”

“好了,过两日便是祭典,一年才那么一次,想那么多干嘛,要我说此次大郎打了胜仗,也让元贞和元水看看,学堂里是学不来家国大事的!!”

李延隆紧跟着打起哈哈,借着由头便想让李元亨去看看他那两个堂弟。

李元亨自然明白其中的意思,毕竟不住在一个府上,这么久没见,难免有些疏远,都是李家人,既然他都叫伯宪了,自然要照顾一下幼弟。

【李延隆二子,年龄都比李元亨与李元利小,目前最大的也不过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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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城外的一座山头上,此刻早已是旌旗招展,满目肃然。

甲着黑,刀向内,所有人都绑着黄布,酷似黄巾,却非黄巾。

“咚咚咚----”

鼓声响动三声而停,复而又起,周而复始,不见停歇之兆,似乐非乐,只是让人听后格外的沉重怀古。

祭台之上,李元亨,李元利,李元贞,乃至年纪最小,只有八岁的李元水,站在了最后头,在他们的前头则是父叔族老之辈,最前头的赫然是李老太爷。

只见他的手中已经没有了以往赖以行路的龙头拐杖,老态龙钟却又如苍松一般站立祭头,在他的面前则是大鼎与三牲,此三牲非寻常三牲,寻常不过是猪羊牛等家禽,而在这祭坛上的三牲则是:

“熊,虎,麈。”

所谓麈便是驼鹿,由此可见何等奢靡,若不是一年也才一次,李氏便是坐拥整个金山府,也不敢如此大肆祭祀,实在是搞不起啊!!

望着桌上自己亲自拟定的祭文,李老太爷略微浑浊的眼神中,突然透露出明亮,转身喊道:

“大郎,你且代我来祭。”

哗然声未起遂半道而终,毕竟大郎如今确实今非昔比,“伯宪”二字早已确立一切,只怕日后这金山,大郎的权柄,怕是快要盖过其父叔了。

李元亨搀扶着将太爷送下,随后独自一人走上了祭坛,只见他身着右衽,一身玄黑,头戴银冠,胸前的麒麟随着山风徐徐作响,显得更加鲜活了。

李元亨立于祭坛前,望着前方的山脉,以及那下方的田野,乡村,乃至遥遥的金山城,猛吐出一口气,随后拿起玄黄祭文,正声诵读:

“维崇祯一百一十二年,西陲守臣某,谨告于大汉金山国诸公之灵----”

“呜呼!自唐祚既衰,公等奋臂沙州,提三尺剑,廓清七郡,使汉家衣冠复见于河陇。今虽千载,英风未泯。”

“某陇西馀裔,托足金山。结寨阿尔泰,与突厥诸部约为君臣,非慕其膻酪,实欲效公等羁縻诸蕃,为汉家存一脉于西域也。上月大破清军于乌伦古河,斩将夺旗,此正公等阴骘默相之果。”

“今准噶尔虽授某父宰桑之位,然某夜解佩刀,见“陇西李”三字,未尝不中夜起坐,西向流涕。某所守者,非土非民,乃天地间一点浩然正气。使汉冠不湮于流沙,史笔不断于万历,此某之志也。”

“公等英灵不远,伏惟尚飨!!”

“炎黄不绝,汉祚不终,祈恳上苍,维佑金山汉家,绵延不绝,子孙万代-----”

念着念着,李元亨的眼神逐渐犀利,他知道这次的祭文是为他准备的,祭奠也是属于他的祭奠:

“行礼而祭!!”

当二十个俘虏被送上祭坛时,长刀瞬间落下,血淋淋的首级被按照顺序摆放在了祭坛之上,总共二十,像征着他李元亨的成长,从今以后,他既是李元亨,也是李伯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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