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陶岚出庭
书名:上海二月 作者:引离樽
第五十六章 陶岚出庭
四月十三日,下午五点十分。
证人席。
陶岚坐下。
她把那支笔摆正,笔尖朝里。
书记员说:
“证人,年龄。”
“三十七。”
“职业。”
陶岚说:
“资产评估师。”
她停了一下。
“曾经是。”
法庭里安静了一下。
方牧走到证人席前面。
“证人。”他说。
“嗯。”
“二〇一二年到二〇一六年,”他说,“你在哪里工作。”
陶岚说:
“上海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职务。”
“复核岗。”她说。
“复核什么。”
陶岚说:
“经手人做完的报告,我复核。”她说,“看假设、看参数、看成新率、看结论。”
她停了一下。
“看完,签两个字或者三个字。”
方牧说:
“哪三个字。”
陶岚说:
“无异议。”
法庭里没有人动。
方牧说:
“这四年里,”他说,“你复核了多少份。”
陶岚想了一下。
“一百六十份。”她说。
方牧说:
“证人,”他说,“你面前放了一支笔。”
陶岚低头看了一眼。
“是。”她说。
“这支笔,”方牧说,“用了多久。”
陶岚说:
“七年。”
她伸出手,用指尖碰了一下笔帽。
“二〇一九年买的。”她说,“三十四块。”
“在哪里用。”
陶岚说:
“远岱资本,八楼。”
她停了一下。
“我的工位在走廊尽头,”她说,“看得见江。”
“这支笔,”方牧说,“写过什么。”
陶岚说:
“写了很多东西。”她说,“改了很多东西。”
她抬起头。
“也签了很多东西。”
方牧说:
“今天为什么带来。”
陶岚看着那支笔。
过了一会儿,她说:
“因为我签过的那些字,”她说,“今天都要被拿出来看。”
她停了一下。
“我想让它也在场。”
“其中涉及润丰机械的,”方牧说,“有几份。”
陶岚说:
“四份。”
“请你说出日期。”
陶岚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
她念: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机器设备评估,初评。”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同批设备,复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整体资产评估。”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处置前评估。”
她把纸放下。
“最后一份,”她说,“是我签的。”
方牧说:
“二〇一九年,”他说,“你去了远岱。”
“是。”
“远岱做什么。”
陶岚说:
“特殊资产。”她说,“买不良,买债,买别人不要的东西。”
“二〇一七年,”方牧说,“远岱买过润丰的债吗。”
陶岚停了一下。
“买过。”她说。
“多少。”
陶岚说:
“本金四千二百万。”她说,“三折。”
她抬起头。
“一千二百六十万。”
旁听席上有人倒吸一口气。
方牧说:
“谁经手的。”
陶岚说:
“我做的尽调。”她说,“我签的字。”
她停了一下。
“那一年,我不知道润丰是什么。”她说,“我只知道那是一笔债。”
方牧说:
“最后一份,”他说,“报告编号是多少。”
陶岚说:
“恒评字〔2016〕第
087
号。”
“你在上面签了什么。”
陶岚说:
“无异议。”
她抬起头。
“在第十七页。”她说。
方牧把那份报告递上去。
书记员翻到第十七页。
审判长低头看。
那一页右下角,有三个字。
无异议。
字迹很轻。
但是很清楚。
审判长抬起头。
“这三个字,”他说,“是你写的?”
陶岚说:
“是我写的。”
方牧说:
“证人。”他说。
“嗯。”
“这份报告,”他说,“最后有一行字,是你写的吗。”
陶岚停住了。
她看着方牧。
看了两秒。
然后她说:
“不是。”
法庭里动了一下。
方牧说:
“哪一页。”
陶岚说:
“第二十三页。”她说,“最后一段,二十三个字。”
“内容。”
陶岚说:
“‘本次评估结论仅适用于处置目的,不适用于其他用途。’”她说,“大概是这样,我记不全。”
她停了一下。
“那二十三个字,”她说,“不是我写的。”
“你签的时候有吗。”
陶岚说:
“没有。”
“你怎么确定。”
陶岚把手放在那支笔上。
她说:
“因为我签完以后,”她说,“把报告合上了。”
她抬起头。
“我合上以后,他坐在办公室里,”她说,“加了二十三个字。”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空调。
方牧说:
“他。”
陶岚说:
“他。”
“他是谁。”
陶岚看着方牧。
她说:
“我们组长。”她说,“郑立群的副手。”
她停了一下。
“姓裘。”
旁听席最后一排。
何斌的笔停住了。
裘。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日,进过三号车间的三个人里——
有一个姓裘。
方牧站在那儿。
他慢慢转过身。
他看了陈慎之一眼。
陈慎之坐在那儿。
他的手放在桌上。
他没有动。
方牧说:
“审判长。”
“你说。”
“我方请求,”他
说,“把证人刚才的这段陈述,逐字记录。”
审判长说:
“记录在案。”
陈慎之站起来。
他今天站起来的时候,第一次先看了一眼自己的本子。
“审判长。”他说。
“你说。”
“关于证人刚才提到的‘裘’,”他说,“我方请求说明:这个名字,和本案有什么关系。”
方牧说: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日,”他说,“有三个人进入过三号车间。”
他停了一下。
“其中一个人,姓裘。”
陈慎之说:
“依据。”
方牧说:
“润丰的门禁记录。”他说,“我方已申请调取。”
陈慎之点了点头。
他坐下。
五点四十。
陈慎之站起来。
他走到证人席前面。
他今天第一次,走得这么近。
“证人。”他说。
“嗯。”
“你在恒信工作了几年。”
陶岚说:
“四年。”
“离职原因。”
陶岚说:
“二〇一六年七月,公司撤销复核岗。”她说,“我拿了补偿,走了。”
“走的时候,”陈慎之说,“你带走了什么。”
陶岚看着他。
她说:
“一支笔。”
法庭里静了两秒。
陈慎之说:
“还有呢。”
陶岚说:
“还有一个硬盘。”
“硬盘里有什么。”
陶岚说:
“一百四十七个文件。”
她停了一下。
“从二〇一六年到二〇二四年。”
“八年。”
陈慎之点了点头。
他走回自己的位子。
走到一半,他停下。
他转过身。
“证人。”他说。
“嗯。”
“这八年里,”他说,“你有没有一天,想过要把这些东西交出去。”
陶岚坐在那儿。
她说:
“想过。”
“多少次。”
陶岚说:
“很多次。”
“为什么没交。”
陶岚没有答。
陈慎之也没有再问。
他回到座位上,坐下。
审判长说:
“对方是否发问。”
陈慎之站起来。
他说:
“审判长,”他说,“在发问之前,我想先请证人自己说一件事。”
审判长抬起头。
“什么事。”
陈慎之说:
“证人,”他说,“你今天为什么要来。”
陶岚坐在证人席上。
她没有马上回答。
她把两只手放在膝盖上。
那支笔就在她面前。
然后她说:
“审判长。”
“你说。”
“我有话要说。”她说,“不是回答提问。是我自己要说。”
审判长看着她。
“你说。”他说。
陶岚抬起头。
她说:
“我交出这些东西,”她说,“不是因为我是好人。”
旁听席上有人吸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