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寻不可
书名:象牙塔遗梦 作者:落第书生
非寻不可
知道柯南这个人是我大二时的事情,而第一次看阿加莎的作品,是室友荣姐的关系。
我的室友荣姐其实是个非常奇怪的人,不过扪心自问我也正常不到哪去,因为我是个非常喜欢独立思考的人,或者说有轻微的强迫症吧,做什么事情哪怕是日常的生活小事都好,我都可以运转起所有的脑细胞做到十全十美。例如吃饭时三菜一汤我会考虑汤是放左边还是放右边比较容易顺手端起来喝;或例如室友带女朋友回宿舍时我会慎重检讨宿舍的摆设并设计出最容易让女孩子产生浪漫情怀的空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这样活着真累,这也大概是我活了二十二年依旧单身的原因之一吧,but,我总是乐此不疲。
不过,最近我把精力全部放在一件事情上了——新浪博客。
时至今日,新浪博客在各种社交平台的挤压下已经少了很多人的关注,我关注起来的原因只是因为我和室友在学校新建了一个社团,而博客是一个很好的网络工具,我那天只是想上网搜索一下其他大学关于游泳协会的资料,于是就在百度打了“游泳”的关键词,但是度娘就是这种个性,永远都会找一些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垃圾资讯给你,位列第一的刚好是一句:我矛盾着,我为难着,我悲痛着,我痛苦的微笑着,却始终唤不回暖如阳光的那个她。
这是一个名为“暖阳”的博客,我不慎之下竟然点了进去,那真是一个冷清的博客,博友就那个几个人,每篇文章的点击率都是个位数,内容也是平凡,我大致浏览一下,文章几乎都是关于博主自己的恋爱故事。
博主似乎交了一个女朋友,他和女友交往了三年,博主就把自己和女友的点点滴滴以日记的形式如数写在博客里,甚至包括和女友的一些私密情事也都写了进去,包括滚床单的经过。真正让我感兴趣的倒不是故事情节,而是博文的叙事风格,这个作者很神奇的用分点分项的风格来记流水账,可能和我有着一样的轻微强迫症吧。
例如某年某月,博主写到他和女友逛街,一开始是日期,然后是标题,大致就是这样:
1、今天是我生日。
然后下面就开始条列:
2、和朋友一起K歌;
3、室友唱了一首《微信情缘》;
4、朋友散去,繁华落尽;
5、一个人,享受静静的孤寂;
6、思绪被一个网名叫苏敏的女孩儿打扰,原来是微信请求加好友的;
7、本想置之不理的,对方发来验证消息说:多想有个人多姿了生活,不再漆黑;
8、这会是什么样的女孩儿?自称苏敏,这年头还用真名做昵称?
9、发去疑问号后得到答案:原来是苏敏联系同学时错加了我,我也因为见证苏敏再联系某人时阴差阳错而被留在了你人烟稀少的好友列表里;
10、突然对你有了好感...
诸如此类的写作方式,我看的额啧啧称奇,特别是这种条列式写作,遇到某些情节时就会变得很微妙。
1、今天苏敏向我表白了;
2、我答应了他并决定今晚不回宿舍了;
3、苏敏洗了澡,一边擦头发一边走出浴室;
4、我说我是第一次,她说她也是,我们都很紧张;
5、她坐在我身上,慢慢解开我的上衣,低头亲吻我的唇,然后关了灯;
6、她拉起我的手,在她身上慢慢游走,让我亲吻她每一寸肌肤...
我看的津津有味,荣姐是个宅男,是因为游戏,他可舍不得把青春浪费在这些无聊的文字上,我想把这篇文章分享给他,他却不理我,我一怒之下关了他的电脑,他才凑到我的电脑前。看了几篇文章后他也觉得这个博主真是奇葩,于是,这个博主成了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博客的文章持续了很久,博主和苏敏的故事很平淡也很充实,每天都列出几十条,就连有了女朋友的荣姐也表示羡慕,但是突然有一天,博客的文章主题变了,那是某个星期天,我和荣姐例行公事般看他的博客,上面只有简单的一句话:我失恋了!
接下来的几天,博主仍然会继续更新,但记事风格忽然变了,从那篇失恋宣言开始,就是每天都只有一句话:
失恋第一天,为自己泡了一杯咖啡,坐在窗前听雨;
失恋第二天,在超市买了三个面包,躲在家里当三餐;
失恋第三天,对岸的渔火,宛如流血的单眸;
失恋第四天,邻居养了十五年的狗死了,在窗口挂了风铃为它哀悼...
这样的失恋主题句子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荣姐看了一周就意兴阑珊了,每天都只有一句话,像是朋友圈的心情,不如之前的故事有情节更具阅读性,任凭室友和女友鬼混,我只能一个人继续关注着,每天一回到宿舍就打开电脑看他博客的更新状况。
很久很久以后,博文主题依旧不变,依旧是博主一个失恋之人的无病呻吟,荣姐某天回到宿舍后不经意间的瞥了一眼我的电脑,神情却突然变了,不觉自言自语:太奇怪了,这真是太奇怪了?
“什么奇怪?哪里奇怪了?”我问荣姐。
荣姐也不答话,只是拿起我的鼠标,慢慢滚动,博文刚刚有更新,不知不觉已经更新到一百五十篇。
失恋第一百四十七天,钥匙不小心掉进马桶,眼睁睁看它冲走;
失恋第一百四十八天,窗台的香水百合枯萎了,在公园挖了个坟;
失恋第一百四十九天,经常去的咖啡馆换了老板,门面上还没有名字;
失恋第一百五十天...
随着荣姐指间滑动,我看得出来,每一则记事背后,都隐藏着博主深沉的寂寞和哀伤,博主记录的正是人生中的八件事: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大抵都是这一类事情。荣姐说的奇怪,我倒是一点没看出来。
“难道你不觉得奇怪?”荣姐拧着眉头问我。
我白了他一眼:“到底哪里奇怪了?”
“从失恋那天起,到现在已经一百五十天了。”荣姐说道。
“一天一篇,就是一百五十天啊,有什么奇怪的?”
“就是这点才奇怪啊,就算是罐装可乐,保质期也只有一百五十天。”
“我可不认为这件事和罐装可乐的保质期有逻辑上的关联性。”
“我的意思是,这博主的疗伤期,实在是太长了。”
我瞪大着眼睛看着荣姐不解的表情,怔了怔说:不一定吧,每个人失恋后的复苏期不同,换做是我,两年也有可能。
荣姐瞥了我一眼,摇摇头道:“不可能!”
我挑眉迎上:“为什么?”
“因为你找不到女朋友”,荣姐说完身子顺势往后一闪,幸亏他闪的快,不然我的如来神掌一定把他打个半死。
荣姐调整下坐姿,示意不再胡闹,正正经经说道:“你想啊,一百五十天,整整五个月啊,差不多半年的时间,成龙环游世界也才八十天,人体细胞新陈代谢,每三个月会替换一次,五个月已过,你身上很多东西都不属于以前的你了,这完全不合理,他怎么可能伤心那么久?”
我一想,也是哦,换做是我,伤心这么久也是可能的,但是未必能做到为了失恋对象坚持每日一作,荣姐这个问号提的有理,我也开始不理解博主为什么会如此执着。
“我决定了”,我突然拍案而起。荣姐正在开电脑,自是被我吓了一跳。
他讪讪看着我问:“你决定什么?”
“我要找到这个博主”,我信誓旦旦地说道。
荣姐不屑:“为什么?还有,你打算怎么找到他?”
“靠他们”,我拿出阿加莎的书籍和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扔在桌子上,继续说道:“博主已经写了足足三年总共几千篇文章,肯定会有蛛丝马迹,加上我这两位师傅的推理能力,找出一个人应该不难。”
荣姐饶有兴致地看着我说:“怪不得你找不到女朋友,人家若是个女生,你去探究一番还说的过去,他一个男的你都有这么大兴致,啧啧啧...”
我立马摆手示意他暂停:“Stop,这就是我要推理的第一项,你要不要一起加入?”
荣姐是资深宅男,但是花费在游戏和漫画的时间较长,阿加莎的书都是他推荐给我看的,可是他本人却没看过,我们在宿舍的时候,偶尔他打机累了,我们就会打打牌聊聊天,玩玩益智游戏什么的,所以我们一直相信我们宿舍我俩是智商最高的。像这种挑战我们聪明程度的事情,我觉得他会感兴趣。
“好啊,舍命陪君子”,荣姐索性关上电脑,大有一站到底的气势。
我首先发难,问道:“首先,为什么你认为他是男的?”
荣姐嗤笑出声:“因为他说他找了一个女朋友啊。”
我挑眉反问:“有女朋友就一定是男的吗?”
荣姐楞住了,随即就明白了我的意思,继而坏笑道:“难道...她...和你一样,是同性恋?”
“其实在我找到女朋友之前,我也不敢保证自己的性取向。”我迎合他的玩笑,然后言归正传,一本正经陈述:“这些博文完全以第一人称描述,我们对博主的身份是零知悉,但是博主有提到自己交到女朋友之类的描述,我们会不假思索的把博主归为男性,这是典型的异性恋思路,加上你自己也比较阴柔,所以我们都叫你荣姐,你把他看作是男的也很正常。”
“既然你说博主是女人,有什么证据吗?”荣姐不忿了。
我耸耸肩,回道:“证据只有一点点,但多的还是第六感。”
“第六感不是女人才有嘛?”荣姐继续嘲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