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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28章 他吃醋了

书名:重生七零:最冷糙汉撩动心 作者:我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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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28章 他吃醋了

花费了大半天的时间,黎向晚和程霄云两人这才把菜地收拾好了。

小院水井前

黎向晚往脸上捧了一抔清水,泥污汗渍被带走的瞬间,露出了那张清丽的面容。

她抬手擦了干脸,轮到她帮程霄云压水。

今天是程霄云锄的地,锄地过程泥土飞溅了他一身,他身上,手臂上,脚上,裤子上都是泥巴。

井水冲过后,程霄云看起来清爽多了。

唯独眉骨处还有一抹灰。

泥印子顺着水珠淌过他白皙的脸,流进衣领。

黎向晚皱眉,“你额角还有泥没擦。”

“不对,不是这里,手再往右上角一点……”

但无论黎向晚怎么形容,程霄云都没擦对地方。黎向晚是个急性子,她二话不说就接过了程霄云手里拿蓝白条纹毛巾。

“毛巾给我,我来帮你。”

平心而论,程霄云长得很好看,他眉眼深邃,鼻梁高挺,下颌线条锋利。

黎向晚用毛巾擦过他的眉骨,又带了带衣领下方。

但没想到手刚拨开衣领,却看到了程霄云泛红的脖颈。

黎向晚知道程霄云皮肤很白,但没想到他都戴了草帽,脖颈后露出的皮肤还是被晒得泛红了。

可他一下午都在卖着力气,却一声都没吭。

“脖子晒得有点红,等下我拿点药给你擦擦。”

黎向晚说这话时气音飘过,撩得他耳根子酥酥麻麻的。

还没搞清楚那抹失落从何而来,就听见门外好大一声,“霄云哥!”

孙志刚一进门就看见黎向晚垫脚帮程霄云擦汗。

两人贴得近,浓密纤细的眉毛交缠,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个人要接吻呢。

孙志刚觉得这一幕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漂亮!

他才几天没来,霄云哥和黎向晚这个坏女人就亲昵成这样了吗?

门外的呼唤声打断了这场好事,黎向晚人已经走了。

他怎么不知道孙志刚这么碍事?

“霄,霄云哥,我来了。”

眼见程霄云的眼神暗下来,孙志刚迈进院门的脚差点收了回去。

难道他打扰到他霄云哥的好事了?

不可能啊。

前几天他在县上碰见黎向晚跟那个小白脸约会,还特意告知了他霄云哥说了一声。

他

那时候厌恶黎向晚的声音压都压不住。

再次见到她,孙志刚还是忍着心底的厌恶,也喊了旁边的黎向晚一声,“嫂子。”

“志刚兄弟,你来了啊。”

“我来给霄云哥送点吃的,我今早上山打了点野味,给你们送点过来。”

黎向晚往他手里一看,孙志刚正拎着一只看着约莫三四斤重的野鸡,它五彩羽毛,尾羽很长。

环颈雉,这种野鸡跑得很快,又善于躲藏,如果不是真有些本领,村里人还真难猎到。

来人皮肤黝黑,说话间露出的牙齿白到发光,黎向晚一眼就知道,这就是原书中程霄云那个擅长打猎的朋友,孙志刚。

原书里,孙志刚最开始很高兴程霄云娶了原主的。

但不少次,他来家里找程霄云偶遇了好几次原主无理取闹。

知道黎向晚婚后还跟外面的小白脸纠缠不清后,就厌恶上了原主。

他跟原主吵过好几次,今天的脸色已经算很好看了。

黎向晚很高兴地接过孙志刚手里的野鸡,并招呼他坐下。

“坐啊,嫂子正好要煮饭,志刚兄弟你今晚就在家里一起吃晚饭吧。”

“霄云你跟志刚兄弟说会儿话,我去做饭。”

眼见黎向晚拎着野鸡,就进了厨房,孙志刚瞪大了眼睛,“霄云哥,黎向晚这女人是转性了吗?”

“我记得前两天她连一杯水都不愿意给我喝,今天怎么还让我留下吃饭?”

每次他拎着满手吃的过来,每次空手走,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他媳妇还调侃他是热脸贴冷屁股。

但要不是为了霄云哥能吃上点好,他才不乐意每次都来贴黎向晚这个女人的冷屁股!

“去你的,以后不要再直呼你嫂子大名。”

程霄云皱眉,孙志刚这话不是很礼貌。

孙志刚不服气地哦了一声,压下心底的不情愿。

他刚进门时就发现了,小院已经焕然一新了,变化很大。

丛生的野草被拔了,枯叶扫了,就连院后那块荒了很久的地都翻上了种上了菜。

程霄云现在住的房子还是孙志刚帮忙向村里借的。

那时程霄云刚被继母算计赶出来,孙志刚气不过就找村里的几位领导闹了一场,他们这才愿意把这里借给他。

帮忙借了房子,但程霄云没让他帮忙打扫,所以住了半年,该是什么样就

是什么样。

但才两天!变化就如此之大!

黎向晚这女人难道是被鬼上身了?

这边,黎向晚拎着奄奄一息的野鸡进了厨房。

黎向晚也没让外面那两人帮忙,手一掰,野鸡脖子就断了。

她今晚想做一个口水鸡。

起锅烧热水,断了脖子的野鸡放进热水烫了,拔毛。

最好看的那几根尾羽留着,黎向晚刚一眼就相中了,她打算拿来做毽子,闲暇时还能踢踢毽子锻炼身体。

拔过毛的鸡肉冷水下锅,再加葱姜料酒煮熟过凉水。

野鸡的鸡皮很薄,过完凉水后脆脆的,这时再将鸡砍好放入盘子里。

砍好的鸡肉是没什么味道的,需要调味。

碗里放入蒜末,花生碎,白芝麻,干辣椒,淋上热油激发出香味。

再加入葱花,香菜,盐,糖,酱油,香醋搅拌均匀跟鸡肉抓拌均匀。

等搅拌均匀好黎向晚尝了一口,鸡肉鲜嫩酸辣,瞬间攫取住了她的味蕾。

黎向晚忍住继续下筷子冲动,又炒了两个青菜。

天刚擦黑,饭菜上桌瞬间香味扑鼻而来,孙志刚惊呆了。

没想到吃到嘴里,那味道,更让人神魂颠倒。

孙志刚觉得这个鸡的味道简直不输给县里国营饭店大厨做的!

“太好吃了,嫂子你这手艺都能去给国营饭店当大厨了!”

程霄云蹙眉,他觉得孙志刚今天有点聒噪了。

“好吃就多吃点,不够锅里还有。”

黎向晚笑了两下,主动伸出筷子给程霄云也夹了一块鸡肉。

“程霄云,你今天锄地也辛苦了,多吃点。”

莹白的米饭上突然多了一块鸡肉,程霄云刚要让孙志刚闭嘴的想法被打消。

他夹起鸡肉送进嘴里。

味道不错,野鸡肉质紧致,调料麻辣鲜香,很是下饭。

看在今晚鸡肉的份上,程霄云决定原谅孙志刚。

饭后,黎向晚把剩下的鸡肉匀了一大半给孙志刚带走。

“志刚兄弟,剩下这些你拿回去给你弟媳和你家里人分分吧。”

“谢谢嫂子!下次有再打到野味我还送过来给你。”

孙志刚左手捧着圆滚滚的肚子,右手端着一盆黎向晚给的鸡肉。

一张黑得发光的脸笑起来一口大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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