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先战之捷

书名: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道士仗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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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先战之捷

战马在嘶鸣,受伤的士兵在哀嚎,漠北荒芜的干草正在吸取鲜血带来的营养。

人类的鲜血中有大多数物种都缺乏的盐分,这也是为什么不能让野兽吃到人肉,要不然它会迷恋上这种感觉的。

捡起一节断肢,李元亨还能看到上面那层黑蓝色的袖口,那是清军低级军官的袖刺,这个人才死没多久,骼膊还是热的。

“大郎,这次可是杀了不少清狗,足足六百颗狗头,堆成京观,可真雄壮!!”

“就是要累些人手。”

胡武嚼着干粮,耐储藏的馕饼成为了整个部队最好的军粮,像胡武这种涂满芝麻油,夹着肉干的,也只有李元亨等少数将领能够吃到。

“若是打到了大同城,那才是真雄壮!!”

接过胡武掰断的馕饼,狠狠得咬了一口:

“溃兵收拢的怎么样了??”

“只收了差不多一半,剩下的怕是追不到了,茫茫漠北,咋抓也不可能抓到。”

胡武摇了摇脑袋,这就是草原打仗的弊端,你想学中原靠着大量降军打仗几乎是非常困难的,毕竟人家打不过,难道不能逃吗??

“一半是多少??”

“七八百号差不多是有的,若是咱们再征召些周围牧民,一口气扩充出千几百人还是可以的。”

算下刚刚损失的三四百人,如今的鹰狼军不仅没少反而扩充到了三千五六左右,若是再把后来的牧人算上,怕是要接近五千人。

这也算草原打仗的福利,你打的快,打的赢,自然能够拉来人马,相反若是你输了,那些自愿投靠的小部落牧民,就是第一个跑路的。

“缴获的兵刃箭矢都存储起来,不到大战,不许发满配足,就算新扩充的,也得先和老兵打混在一块,切莫掉以轻心。”

“放心吧大郎,这等事我可是有经验,哪会不照做。”

“小心为上。”

“得令!!”

看着胡武嬉皮笑脸离开的背影,李元亨抬手擦掉嘴角的馕渣,随后一头扎进了新起的军帐内。

军帐面积不大,最多容纳五六人展开,正中摆着一方小桌,桌子上摆着几个帐本,最上方的一本就是“兵员录”,上面记录着从胡武这等“营将”到百长乃至小兵伙夫的所有人姓名。

至于营将这个官职,其实是之前的叫法,就在前几日,李元亨半夜睡不着左思右想,想着未来军队必然还会扩张,这简单的军制早晚不够用,所以就重新做了一个完整的改良。

新出的兵制按照人数编制来算,十人为一什,设什长,百人则为一队,设一队正,实际之前就有队正这个职务,只不过那个时候所谓的一队至四队都是临时编制,或是觉得不合时宜,后来又撤销了,如今重新添加,算是彻底确立了队这个基层编制的重要性。

而四至六队则为一营,设营校尉,又称“狼校尉”,盖因以狼头为旗幡,后来李元亨为了斯文,故而又将狼改成了郎,遂全称郎校尉,取古中郎将之意。

而之前所带来的鹰师营,因为大半都改造成了火枪手,甚至还设置了一个携带八门火炮的超编炮队,所以索性除炮队之外,全都打散,按照如今三千人的编制,改造成了四个大营,分别下辖六个队,每队各辖一支百人规模的火枪队,其馀五队中有四队都是骑兵,唯有一队被改造了刀盾兵,选拔身强体格达标者持大刀重盾为火枪兵侧翼护佑。

当然,平时该骑马还是骑马,除了打仗,基本都在马上,随时充当骑兵来用。

而除了这四个大营之外,剩下的六百人,则被设为了后备营,平时也参战,但主要放马保障物资供应,但是真到大战,其目的就是给其他四个营补充兵员,为后备辅兵。

而如今又要多一批人,一时半会若是全都塞入四营,怕是不仅会出现乱扩张带来的编制混乱,还会造成指挥上的混乱。

故而刚坐下,李元亨就提笔在令策上写下了:

“重置前中后三军,日后若再加人,没有诏令,或四营缺人,不得乱加,违令者斩!!”

写完后,朝外头喊了一声,立马有贴身卫兵将这份插着狼毫的令策送出,逐个给那四个郎校尉传阅。

作为资历最老,甚至还担任李元亨副将的胡武则是大大咧咧的朝卫兵喊道:

“传阅完后记得把令策送给我,我这个人记性差,非得插在身上,让大郎随时提醒我才行。”

虽是句玩笑,但却将两人之间的关系,再次显露在那些最近才提拔起来的老部下眼里,别看胡武这个人在外人眼中一副粗俗模样,动不动就是直娘贼的凶样,但实际上李元亨有时候也拿他没有办法。

所谓粗中有细,说的就是胡武这等杀才。

“少将军,有鹰信送来。”

所谓鹰信,实际上是草原的一个传统,在草原上,既没有驿站,也没有所谓的官府,相互之间的联系,要么靠马,或是游商,而最快的速度当属鹰。

草原的训鹰人,会将鹰训熟,然后教导辨别方向,让信能够在附近几十里穿梭。

至于为什么不是百里,那几乎不可能,因为鹰这种动物的反骨心是很重的,几十里内它可能还会条件反射的将信件送到,若是飞长了,想让它回来,基本就看和主人之间的关系了。

接过信件,信戳上的狼头一下子就告知了来历,这是后方的大部队来了。

而落款是用蒙古语写的,前身小时候学过蒙语,故而也看得懂是什么

【那颜为军政长官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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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军帐内,篝火腾空,伴着歌舞,在场所有人都在一片大好的欢喜中互相赞扬。

为首的尼亚孜更是高举用人头骨内镶而成的酒杯,高歌呼吁:

“为我们赢得第一场胜利,而祝福伟大的大汗----”

“祝福大汗永远年轻。”

“祝福大汗永远智慧----”

“祝福大汗永远身体好,再生十个孩子。”

“哈哈----”

随着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包括尼亚孜在内的所有顶着贵族头衔的家伙都嗤笑出来,笑声刚止,外头就响起了:

如果说之前的头衔和名字还算可以,那么后面那句“李将军”,就是赤裸裸表明了自己汉人的身份,让刚刚报名时还在私下讨论突厥杂汉的声音瞬间被噎住。

主座上的尼亚孜握住头骨杯,尤豫了一会伸出右手:

“请巴特尔入帐饮宴,与我等共乐。”

一句巴特尔,既承认了李元亨的勇武,又将刚刚李将军

大帐掀开,最先看见的是一只黑色的马靴,待马靴侧身,这才看清相貌,真可谓龙眉凤眼,寸许的胡须一根不乱,一身玄黑色的圆领武袍,穿在身上配合头上的狼绒短帽,刚一入帐就引得一阵瞩目。

为首的尼亚孜更是未等李元亨拜见就开口赞叹:

“真是个从金山上下来的银狼,好生俊俏,我若是有女儿定要嫁给你!!”

“且入座,勿需多礼。”

李元亨行了个短礼,这才落座,刚落座就有奴仆送来羊肉鲜果,以及一壶热酒。

“巴特尔辛苦了,上午刚破女真狗,下午就来了,属实是我等怠慢了巴特尔你啊!!”

“说来我等能够吃这顿酒宴,还要靠巴特尔你打了打胜仗,要不然我们几个哪里有老脸吃的下去。”

屁股还没有坐热,尼亚孜就将李元亨捧高。

感受着周围环绕的探查与嫉妒,李元亨对于这种场合早已习惯,举起酒杯就说:

“都是长生天的保佑,更是大汗的英明,诸位以后也会如此,怕是都要赢麻了。”

尼亚孜不懂什么是“赢麻”,但是他却从这句话听出了不好惹的味道,紧跟着露出了笑容,将在场的人物挨个介绍给李

“这位----”

一连介绍了七八个人,李元亨若说名字都记住,那不可能,但是最前头介绍的两个伯克,他可是记的一清二楚。

毕竟若是没有猜错,这两个人算上尼亚孜,就是整个万人规模队伍的内核。

“来这么久,还不知道巴尔特有什么计划。”

循着声音看,是个胡须泛白,但面

两人双目相交,沉默七八秒,李元亨才开口:

“当收拢周遭蒙古小部,扩充兵力,速攻毗邻陕西地区的榆林。”

“等解决了周遭陕地边军后,自可入大同,或是沿线打草谷。”

“速攻榆林,榆林乃是清廷北地重要边镇,周遭尚有城池重兵,乃至数十万百姓,如何能够速攻,巴特尔莫不是被胜利冲昏了脑袋----”

“到底还是年轻,不要以为赢了几次就懂了一切,这世上的事,难着呢!!”

瞧着那副“向老子学习”的姿态,李元亨不怒反笑:

“北疆皆是些阁下这等老迈无能之辈吗??”

“竖子,你敢!!”

沙钵略气得直接站了起来,拿起酒杯就朝李元亨所在砸去,只是没有砸中,就被李元亨同样拿起酒杯,反击砸中了小腿,哀嚎一声直接跌落在地,让周遭那些看热闹的频频侧目。

而尼亚孜和必勒格和卓则是对视一眼后,出来各打圆场,一个说都是自己人,不要动怒,另一个则是装作愤怒的模样,说皆要惩处。

而这一幕被李元亨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在一想如今整个队伍的组成,也就不奇怪了。

毕竟如今以尼亚孜为首的大汗派占了主力,必勒格和卓次之,这两个人蛇鼠一窝,实力最弱的沙钵略,自然成了他们打压的对象,毕竟打草谷,打草谷,既然是吃,自然也就有了谁吃的多,谁吃的少。

作为实力弱的一方肯定不愿意少吃,而实力强的也不舍得拿出来平衡人心,如此自然要挑拨一番。

自己这等外力就成为了最好的靶子,既设立了一个仇恨,压制弱的一方,还能让自己因为过节对他们两个产生依赖,如此双吃,何乐而不为。

如此刚刚的故意发怒,还真顺了这两个老狐狸的心意。

想到这里,李元亨主动开口:

“若打榆林,我愿为先锋,但前提是,战利品必须分一半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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