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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变化

书名:顾盼生歌 作者:菱若冰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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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变化

回到姚家,姚玲的一颗心始终无法静下来,想起今日在顾家与木笙歌谈话的情景,心隐隐不安。她身边的丫鬟秀翠更是比她还要担心。

“大小姐,您说今日顾家少夫人说那些话究竟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是知道我们伤她兔子一事?”说到这里,连她自己都被这句话给惊住了,她心中甚恐慌,“小姐,您说怎么办?顾家少夫人会不会对付咱们啊?”

姚玲本来就心烦,听她这么一说心里就烦躁了,她怒瞪了她一眼,呵斥道:“住嘴!你要是再乱说,我就把你贬到后院干重活去。”

到后院……

秀翠立马把嘴巴闭得严实,一个字都不说了。她可不想去后院,干的活,又脏又累的,那不是人待的地方,哪有在小姐身边伺候来得舒服,依仗小姐的关系,府里的下人还得时不时的巴结她,见到她谦逊有礼,如果到了后院,劳累不说,还得受尽人白眼。

她好不容易被分到伺候小姐这么好的差事,她才不要去后院,去了后院,其他不说,首先她的一双芊芊玉手就得跟着遭殃,不出几日,就会变得粗糙不堪了。

秀翠站在一边,把嘴闭得严实,再不敢胡乱揣测了。

看着不中用的丫鬟,姚玲心中燃起了一肚子的火,越看越来气,最后怒道:“楞着做什么,还不快去给我请大夫!”

秀翠立马反应过来,连忙应答。

“小姐您等着,奴婢这就去请大夫。”

匆忙之间,出门的时候差点不小心撞在门上,姚玲气得直摇头,懒得说她。

丫鬟秀翠离开屋子后,姚玲看着手上若隐若现的印痕,一张脸瞬间阴沉了起来,从小到大娇生惯养的她,何时受过一点伤痛,这口气说什么,她也不能咽下去,总之,得想尽办法把木笙歌赶出顾家,否则她一心巴望嫁给顾以澂何时才是个头。

这些日子忙着照顾不离,都没时间顾及其他的事,好不容易等小家伙的腿伤好了,笙歌这才想起木致远来。

青山书院虽说培养了不少人才,听闻书院的规制素来极为严格,木致远从小到大都待在家里,过着被人伺候的少爷生活,未曾出过远门,这次来了青山书院求学,也不知这孩子平日的生活起居是否能习惯。况且她之前答应父亲要好好照看这个弟弟,可不能光嘴上说说,没有实际行动。

“三少爷平里喜欢吃什么点心,你都是了解的,去准备些。我看今日天气不错,等会我们去一趟青山书院。”她对拾锦吩咐说,想了想,又觉得哪里又欠缺了点什么,然后又道,“眼看着天气越来越冷了,你把前些天府里的妈妈送来的一床新被褥也带上吧。”

说到新被褥,拾锦说道:“小姐一贯最易怕冷,新做的被子用着能多些暖意,这可是姑爷特意吩咐府里的妈妈为您添置的。”

笙歌摆手道:“就是一床新被子而已,我在府里样样不缺,身边又有你和素织细心的照顾,平常又很少出门,哪能轻易受凉气,再说了我身子哪有那么娇弱。这一床刚做好的新被就先送去三少爷那里,损失天气真冷了,再做就是了,诺大的顾家,难不成连一床新被也做不起。”

拾锦闻言,想起当初在木家,小姐对三少爷那个态度,不由得微微一怔,看着自家主子嘴角上露出的浅浅的笑意,一时愣了身,她细细打量着眼前倾国倾城的女子。那一双清冷的眸子下,竟有一颗暖人的心。

被自己的丫鬟盯着看,拾锦无奈的笑着说:“你今日是怎么了?好端端的盯着我看做甚?”

听到笙歌问话,拾锦这才回过神,为自己的失态有些不好意思的抿嘴笑了起来。而后声音缓缓道:“奴婢只是觉得大小姐您似乎变了?”

笙歌听之微愣了一下,她神态淡然的问道:“变了?怎么个变法?”

她倒想听听拾锦的回答。

拾锦微笑着回答:“小姐以前常常一副漠不关己,有点像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感觉,自从嫁进顾家之后,小姐似乎开始主动关心人了,尤其是不得您待见的三少爷。”小姐哪怕对三少爷笑一下,都能把他高兴好一阵,如果让他知道小姐亲自去青山书院看望他,肯定会乐坏的。

被自己的丫鬟看穿了心思,笙歌脸微微泛红了起来,故作淡定的解释道:“你这丫鬟胡说什么呢,我……我这么做,无非是为了父亲,之前他嘱咐过我要多照顾一些木致远,如果不是因为我嫁来大都,我才不会做这些,不过都是看在父亲的面子上,不想他失望罢了。”

好歹是跟了她多年的丫鬟,拾锦可不信她的这番说辞,总之,就是不想承认她自己是关心三少爷。拾锦心想,大小姐也真是的,干嘛要藏起自己的关心呢,无妨,三少爷能感受到就行。

拾锦也不揭穿她,便附和她说:“是是是,小姐说什么就是什么。小姐关心三少爷,是老爷交代的。”她语气顿了顿,又说,“不过奴婢倒是觉得小姐的变化跟姑爷多少是有些关系的,可是姑爷也不知是为什么,唯独对大夫人例外,不喜欢她……”说着,拾锦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来,忙打住,“小姐恕罪,奴婢失言了。”

刚才一时口快没把握住,才多说了不该的话。下人私下里本来就不能乱讨论主子,何况刚刚还在小姐面前,就更不应该了。

笙歌并没有在意,她觉得拾锦说的都是事实,没有说错,顾以澂对张氏的态度确实不够好,可以说是把对方看成了仇人似的。虽然她很想极力帮助两人修补关系,然后她并未觉得眼下就是好的时机。做成一件事情,选对好时间也是十分重要的。来日方长,不知为何,她有种感觉,这两人的关系不会一直这么僵下去的。

笙歌朝拾锦摆了摆手,说道:“无妨,你快去准备吧,晚了今日可就出不了门了。”

拾锦应答了一声,转身去准备木致远喜欢吃的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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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里,一袭冰蓝色风衣的苏陌正搭乘去A城的航班,其实国庆前接到公司总部的通知时,她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回来。

十年了,时光荏苒,不知不觉,她竟离开这么久。当内心深处的那个声音在朝她呼唤时,她才明白,有那么一个人,遇见了,便是一生,即使过去很久,此生她已不可能再忘。

离开的十年里,她经历了很多,也遇到过很多人,有的像他的眉,有的像他的眼,却都不及她第一次遇见他时的温暖。

飞机上,她紧握着手里的照片,望着窗户外面,眼泪止不住的湿落脸颊。

她也记不清这是第多少次哭了,每每想起他时,她以为过了这么久,她会忘记,可是,心痛的感觉时时提醒着她,这个男人一直住在她心里面,从未离开过,以至念念不忘。

大概,她就是这么一个不争气的人,花了十年的时间,都没能把这个人连同他的记忆从记忆里抹去。

就像有些事,有些人,她猜得到开头,但是,结局却让她猝不及防,连思考的余地也不容商量。他们遇见的太意外,分开的也太突然。对于命运安排他们相遇,她一直心怀感激,唯独残忍的离别,她始终无法释怀。

当飞机落地,提着行李从机场出口缓缓走出来时,苏陌知道,她终究还是回到了A城。

当初,逃离A城的时候,她以为这辈子永远不会回来。

有人说时间是最好的解药,不管多大的伤,也会治愈好。曾经她傻傻的相信她可以好起来,但是她依旧没有好起来,反而更严重了。十年了,她还是没能把他忘了。

最后,几番挣扎,她选择回来了,回到有他在的城市,呼吸着同一片天空下的空气,就算远远的看着,不能相见,她这辈子也知足了。

苏陌将行李放到公寓里,便去了高中读书的母校。

她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即使知道,她也不敢去找他,这里是唯一有关他的回忆,世界那么大,她只能来这。

是啊,世界那么大,她却只能来这!

学校的门卫已换了人,是个看上去三十好几的中年人,不再是当初那位和蔼的大叔,那个时候她是个懒虫,喜欢睡懒觉,每次背着书包姗姗来迟,总免不了大叔的几句良苦劝言。十年过去了,苏陌想,大叔估计这会都成带孙子的爷爷了吧。

门卫见苏陌的衣着打扮,以为是学校新来的老师,大概长得太美,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校园里,苏陌漫步在通往教室必经的林荫小道上,心情异常的激动,不自觉的面露着微笑,喜悦之情无法言语,这样一个细微又莫名的动作引得路人多看了几眼。

今天是周末,路上偶遇几个结伴出去逛街的女生,看着她们的背影,苏陌觉得一切竟是那么的熟悉,仿佛慌如昨日...........

整个一下午,苏陌将高中每个角落都走了遍,每到一处,都曾记录着她和他的足迹,纵然,时光流逝,如今更加深刻的刺激着她的每根神经。

青春真好,只是,都回不去了。

十年了,不知道他怎么样,过得好不好?

有时,她常常一个人在想,这个人到底有什么好,在那件事上,她又做错了什么呢?当时的她不过还是个孩子,年少无知的孩子,他竟然对她说了那么些决绝伤人的话,她为什么还要记着这个人。忘掉,把他忘得干干净净的岂不最好?世上那么多男人,为什么非他不可?

也许,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一旦认定,就死心塌地。

从学校出来,站在马路对面,苏陌静静地看着来往的车辆,心莫名的揪疼了一下,随后深深的刺痛着身体的每一处。

记得那个时候,她站在马路的另一边,望着对面的他,她记得很清楚,因为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准确的说是告别。

苏沫倒吸了一口凉气,她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个血淋淋的画面,她就呆呆的站在马路对面,看着他发了疯似的冲向倒在血泊中的男人,再后来,是他冷漠的望着自己,冰冷的说了一句至今都让她绝望窒息的话。

“苏陌,我恨你。”

…………

风尚杂志社是个规模较大的集团性质的公司,旗下拥有多家子公司,A城的悦己杂志社便是其中一个。

这次出任子公司的总编辑一职,是总部综合出色的业务能力和优秀的专业知识考量最终任命的。

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时,苏陌并没有惊喜,反而对于这次的升职,内心变得沉重了起来,因为意味着她以后的工作地点是在A城。

悦己杂志社的规模虽比不得总部,但在时尚圈也有着很高的知名度,尤其近几年发展迅速,销售量和年收入都是一组可观的数字。

上班的第一天,对于总部调来的人,悦己的老板亲自领着苏陌向杂志社的同事介绍。

“各位,先放下手头上的工作。”

老板是一位四十出头的女的,姓江名菁,公司里大家称她为江总,有着多年丰富的阅历和资深经验。

当清脆的声音在杂志社响起时,大家都停下了手上的工作,纷纷看向江总身边的苏陌,每个眼里是隐藏不住的惊艳。

底下的人纷纷小声嘀咕讨论起这位大美女。

“江总身边那位大美女是谁啊?”

“听说我们编辑部要来一位新的总编,好像是总部调来的,不会是她吧?”

“她看起来不过二十六、七岁,总部怎么会派一个如此年轻的女孩过来?要知道那可是编辑部总编的位置。”

“难说,能让我们江总亲自介绍,我看像。”

…………

他们声音虽小,苏陌却字字听了进去。

她未做声,面色温和听江总说话。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苏陌,总部派来的,编辑部主编,大家欢迎。”

在大家的鼓掌下,苏陌礼貌的微微低头颔首鞠了一礼。

“各位同事,你们好,我叫苏陌,以后还请多多指教。”苏陌谦虚的说。

杂志社的同事相互望了望,本以为总部过来的人会有架子,没想到新来的总编看起来蛮平易近人的,不免放松了谨慎的戒备,面露友善的目光。

雅安是一个做事沉稳的女孩,她是苏陌的助理。

“主编,这是你的办公室。”在雅安的引领下,苏陌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偌大的办公室,布置的简单大方,整洁明亮。

见苏陌没有说话,以为是对办公室不满意。

雅安忙说:“主编若是对办公室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话未说完,苏陌打断了她。

“不,我很满意。”苏陌冲她点头微笑,雅安一征,这个总编居然对她笑?直觉告诉她虽然话不多,应该是个性格蛮好的上司。

“那主编我先去忙了,有事你再叫我。”

“去吧。”苏陌点头道。

忙碌了一天的工作,五点钟,同事们陆陆续续的收拾东西下班,而办公室里,苏陌却是一副心事重重,内心矛盾不已。

备注:生活中,你们遇到过很多人,有没有那么一个特别的人,让记忆深刻,长达十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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