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木岚的第一个粉丝
书名:穿越女文豪 作者:灭绝大和尚
第17章 木岚的第一个粉丝
“额,天啦,这么多,还都这么出色!”
看着那一个个简单,却不失明了的故事介绍,陈曦已经震惊到有些语无伦次了。
尤其是《神墓》,这部场面恢宏,尤其尤其是蕴含了那些个绝代佳人、缠绵爱情描写的小说,一下就让她来了兴致。
毕竟,之前她可是写的女主文,现在开始接触男性主宰视角的小说,自然是需要一些能够让她产生共鸣的东西来进行过度。
而《神墓》中的爱恨情仇显然就充当了桥梁的作用,因为这根本就是小说永恒的话题啊——不管是男频文,还是女主文,爱情方面几乎都是必须要有所涉猎的。
但从爱情描写来看,相对于《神墓》,木岚提供的其他小说,就要明显落于俗套了。
因为剩下的那些小白作品,女主角要么显得千篇一律,毫无特点;
要么一个个干脆就被男主角,那“莫名地气质”所吸引,然后就下定决心“携子之手,与子偕老”了。
而作为女孩子的陈曦,显然不会喜欢这类,就差把女主们写成白痴了的作品。
所以,最终她选择了《神墓》!
看到她的选择,木岚也不觉得奇怪,不过还是劝解了一句——
“……唔,这个可能有点难度哦,还是《斗破苍穹》好写,那开章便是代入感极强的废物被退婚,加上那句‘三百年河东、三百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相信一下就能引来大批的读者啊。”
陈曦两眼亮晶晶的,她现在对于木岚可真是刮目相看了,所以很郑重地考虑了她的意见。
不过最终,还是坚持自己的选择,“额,还是这个吧,《斗破苍穹》我看了完全燃不起来啊,自己都不喜欢,又怎么能写出好的文字来?”
“唔……好吧,不过某人可是没有谈过恋爱呢,那些纠葛、缠绵的爱恋,可没有那么容易写出彩。”
木岚耸耸肩,促狭道。
“哦,这么说小岚岚已经恋爱过了,来给姐姐分析分析呗!”
陈曦嘻嘻笑着,一把抱住木岚的右手,放在丰满的胸脯间,蹭啊蹭地。
听到“小岚岚”的“爱称”,木岚一阵“蛋疼”——额,现在她已经没有蛋蛋了,只好勉为其难“乳酸”一下了。
不过陈曦说的也没错,自己确实没有底气在她面前诉说“恋爱”这回事,毕竟这个世界的木岚,纯粹是个大菜鸟,压根就没恋过啊——对苏黎的好感自然不能算了,恋爱可是两个人的事情。
虽然前世的他,可谓对爱情一点都不陌生啊——这也是木岚有信心,写好《诛仙》的情感部分的重要原因。
但那些经历,尤其是追求大学校花级美女图铃“传奇事迹”,现在也根本就没办法说出来啊。
所以即使听出陈曦话语间的作弄意味,也就只有“憋屈”地沉默不语,然后背上二十岁,都没谈过恋爱的名头。
两人嬉闹了一阵,木岚便答应帮陈曦完善《神墓》的大纲、细纲。
“陈曦——姐,人还真不错呢,就算为她耗费一两天的‘梦幻时间’,似乎也很值得啊。”
木岚心里想着,反正她现在在“梦幻时间”之下,码字速度奇快无比,一天的码字量,都快要够三天网络上传的了,抽出一两天的时间来,还是没有很大压力的。
况且人这一辈子,难得遇到一个知己好友;
木岚现在有幸遇到了,自然不想错过——“唔……相对于小钱钱,显然知己更重要;更何况来日方长嘛,小说这东西,也不可能突然一天就火了的,它需要一个酝酿的过程……”
下午的情况,和昨天几乎一模一样。
木岚坐在长椅上慢吞吞地阅读着名著,她现在知识、阅历和底蕴有限,阅读起来分外吃力。
经典名著,一般都是蕴含了一些深刻内涵——这也是文学大师们,一般年纪都不青了的重要原因。
毕竟要表达出那些内在的东西,同时又不影响阅读,可不是那些个青春飞扬,没有多少社会、生活经历的小年轻能够做到的。
你能期待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家伙,能够写出“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之类的作品么。
而木岚又不想囫囵吞枣,那些难以理解的地方不加思索的跳过去;
她想着体会名著那潜在的妙处,领悟作者的写作意图,这么一来,就好比小马拉大车,阅读速度自然也就上不去了。
“唉,要是能够把‘梦幻时间’延长就好了,开启了那种大脑能力,阅读起来完全就是难以描绘地享受啊,哪里会像现在这般,看得我头晕眼花……”
木岚抿起嘴,小声嘀咕着。
不过话虽这么说,她摘抄一些好词句、记录一些阅读感悟的右手,可一直都没有停下来呢——一几个小时的功夫,她已经填满好几页纸了。
而角落里的陈曦,此刻同样在埋头忙碌着。
不过和昨天的码字不同,现在她忙着的,却是在阅读创世中文网里边,男生频道那些个最火热的小说。
毕竟她可是从来都没有写过男主小说,现在不多多涉猎、借鉴一些成功作品的经验,估计就算有了木岚提供的大纲、细纲,最后的成绩可能都不会很好。
毕竟,她可是和木岚一样,属于纯粹的新人啊。
写作经验不丰富也就算了,毕竟可以练嘛;
可人气这东西——
之前的几个月,陈曦在终点文学网女生频道,因为黄’段子写得好,积累的些许人气,如今换到创世中文网男生频道来,不就是和新人无疑么?
是的,木岚已经给她看过了自己写的《诛仙》,并且当着她的面加了签约编辑“砂糖妹纸”的TT,谈妥了签约合同。
然后,用书屋的打印设备将合同、身份证复印出来,两人再一起前往邮局,把合同发了出去。
这也是现在陈曦,直接把木岚当场了大神,对她几乎言听计从,直接转站,来到创世中文网的原因了。
没办法,《诛仙》写得实在太好了!
陈曦才一看,就根本停不下来啊。
恋恋不舍地把视线从《诛仙》上传的最后一章上移开,再一对比自己写的“总裁文”,陈曦顿时连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的心思都有了——太丢人了,完全没法比啊。
而且《诛仙》的数据,尤其是那些收藏和评论,更是直接让陈曦有种想死的冲动!
她写的女频文,可是都要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字,才能达到几百收藏;
评论区那些个千年潜水党,才会想着出来冒个头!
可木岚的《诛仙》,才总共两万多字啊,这差距……